女史(十一):金刚经
——晚清名娼林黛玉“能断”简史
地: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如是我闻,金宝1865年生于苏州松江
章练塘镇,父姓陆(瓦匠),母常与流氓鬼混
金宝3岁曾从墙上跌下,摔伤了肩膀
5岁出天花,而7岁便与一个阔少爷同床
(一般幼女若有此行为,必然丧命)
8岁,为李皮匠家买去做童养媳
但李不在上海,皮匠正妻待其满10岁
便秘密令其开始皮肉生涯。她让地痞们垂涎
一成少女后,又被女佣朱某诱至天津青楼
学琴、书画、绰号“小金铃”。初出道
奈何染得一身梅疮,又被赶出了青楼
这算是她所转第一轮祗树给孤独园
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金宝重返上海后,眉毛脱落,留了疤
便常“施浓脂以掩疤,多画柳炭以蔽眉”
因眉黛乌黑,故以“林黛玉”三字开始挂牌
然后为还债与人做小妾,又与纱商黄某为外室
她说:“黄某乃我之浴盆也”。接着
她便开始了转第二轮狎邪三藐三菩提:
1、与京剧名优武生李春来交
2、与黑儿陈吉太有染
3、与南汇县令汪蘅舫“订白首”
(但汪一不在家,便又与李春来幽会)
4、不久,却嫁给了富商邱某为妻,入住南浔
5、与 邱某的裁缝和亲戚私通
邱爱食鸦片,而林黛玉烟瘾虽进
但“淫念未杀,依然不减本相”
邱不得不关押她与密室,而她则
买通了看守,再连夜逃回上海
火: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青年时期,黛玉令诸多文人眩晕
尤其与旦角路三宝倾心,因此而与同行争色
路则“至于齐家不顾,父死亦不奔丧”
但黛玉不久厌倦了,始转第三轮能断般若波罗蜜:
1、与天津义和团某首领相恋,并救其命
2、与一位“极有财力之官吏“相交
3、与一位武昌军曹关系匪浅
4、与姓赵的戏子在僻静处厮混
(因此还被一个印度巡捕抓到过)
直到1905年,黛玉已满40岁,而徐娘
仍让路过上海的清末大臣端方神魂颠倒
若非左右阻谏,端方当晚便要与其“色空一家春“矣
风: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黛玉本大脚,也最同情轿夫、伶人与贱民
她的七、八回婚姻也都因与下人调情而出了问题
民国初期,她开始转第四轮的金刚曼荼罗空行:
1、赞助优伶龙小云,为其请先生、供衣食、谋闲差
2、但龙小云背叛了黛玉,与别妓相恋而去
3、迁居北京,前清官僚汤化龙花三千块欲与之睡,却只捏了一下手
4、回上海,黛玉因年逾50岁,被妓界称为“大伯伯“
5、与众老妓陪17岁少年赌博,被称为“五元老”之一
大家都以为黛玉已人老珠黄,色衰不能叫座了
谁知她依旧“悬榜于三马路,调脂点粉
与雏鬟稚子逐鹿情场”,真如入无人之境也
空: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1919年五四时,林黛玉54岁,人称“老螃蟹”
恶德闻名海上,同另三位名妓张书玉、金小宝与陆兰芬
并称“四大金刚”*,军阀与阔少见到她,仍疯狂扔钱
而她则又转起第五轮善男子、善女子菩色相身:
1、以三千金,嫁与年轻十岁的北京矿业公司职员
2、不久又与暴发商“颜料大王”薛某谈婚论嫁
(薛不断消失又出现,不断追求黛玉,并馈赠
三十万金,但却被正房妻锁在家中,林中止婚约)
3、1920年民国禁娼令下,她依旧挂牌招揽恩客
4、结交了人生中最后一个男友王商人
1921年,黛玉忽感右边半身不遂
王商人为其寻医问药,伺候窗前
他们因色情之美而化为患难夫妻
见:如来有肉眼不?世尊,如来有肉眼
(此段本写黛玉“肉蒲团”事,为第六轮,但一切正见
即一切邪见,亦为一切空见。色即是空,故暂从略)
识:一切诸相,即是非相;一切众生,即非众生
但她终于病倒了。人们对照《石头记》
为“林黛玉病中捕鬼”、请仙姑、穿道袍
屋中有黑影开口说话,自称“拉胡琴的二狗
曾与黛玉相好,却被抛弃,他就死了”
黑影说了一句“两年后再来报仇,”令黛玉大哭
仙姑追鬼之时,她却不再瘫痪,嘴也不歪了
但1925年,在转第七轮大欢喜时,黛玉再“无立足境”
油尽灯枯之前,大肆抛撒金银于医药、风水
并猛抽鸦片,又再请仙姑来扶乩,常失眠……
右臂全无知觉后,便雇一侍应为其专门点烟
直到妓院关闭、变卖珠宝、王商人也累垮了
呜呼,真是“卅六鸳鸯同命鸟,一双蝴蝶可怜虫”*
如是我闻:所有人在一夜之间都离开了她
袍修罗兰:这60岁的绛珠草终于重返兜率天
2013-3-3
注1:本诗资料,基本来自美国汉学家贺萧(Gail Hershatter)所著《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Dangerous pleasures:Prostitution and Modernity in Twentieth-Century Shanghai,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林黛玉,原名陆金宝,为晚清民国上海妓女史上真实人物,妓界“四大金刚之一”。
注2:本诗每段间隔以“七大”之名,名后之句,则皆摘自鸠摩罗什所译《金刚经》(全称为“金刚能断般若波罗蜜经”)原文。能断,即具有能断(判断与决断)之力;所断为何?即与正行相俱之见及邪行见。以烦恼身见为首,即邪行见;正行见难知(平常不知为见),邪行见难断(惑根深固),非具极细密极坚牢之性如金刚者不能破坏。
注3:据贺萧云:“晚清民国青楼界“四大金刚”究竟是哪四位妓女,各种资料说法不尽统一,学者之间甚至发生争论,但最为经常提到的是张书玉、金小宝、陆兰芬及林黛玉”。
注4:此句出清人 魏子安小说《花月痕》,也即后来“鸳鸯蝴蝶派”一词之来源。
注5:兜率天,梵音Tusita,又译作睹史多天、兜驶多天等,意译为妙足天、知足天、喜足天、喜乐天。为佛教“欲界”六天的第四层天。
注6:《袍修罗兰》本是台湾诗人愚溪的一篇小说,后成公亮先生改为同名古琴曲。其中以佛教思想中之“七大”——即地、水、火、风、空、见、识为分段。
——晚清名娼林黛玉“能断”简史
地: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如是我闻,金宝1865年生于苏州松江
章练塘镇,父姓陆(瓦匠),母常与流氓鬼混
金宝3岁曾从墙上跌下,摔伤了肩膀
5岁出天花,而7岁便与一个阔少爷同床
(一般幼女若有此行为,必然丧命)
8岁,为李皮匠家买去做童养媳
但李不在上海,皮匠正妻待其满10岁
便秘密令其开始皮肉生涯。她让地痞们垂涎
一成少女后,又被女佣朱某诱至天津青楼
学琴、书画、绰号“小金铃”。初出道
奈何染得一身梅疮,又被赶出了青楼
这算是她所转第一轮祗树给孤独园
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金宝重返上海后,眉毛脱落,留了疤
便常“施浓脂以掩疤,多画柳炭以蔽眉”
因眉黛乌黑,故以“林黛玉”三字开始挂牌
然后为还债与人做小妾,又与纱商黄某为外室
她说:“黄某乃我之浴盆也”。接着
她便开始了转第二轮狎邪三藐三菩提:
1、与京剧名优武生李春来交
2、与黑儿陈吉太有染
3、与南汇县令汪蘅舫“订白首”
(但汪一不在家,便又与李春来幽会)
4、不久,却嫁给了富商邱某为妻,入住南浔
5、与 邱某的裁缝和亲戚私通
邱爱食鸦片,而林黛玉烟瘾虽进
但“淫念未杀,依然不减本相”
邱不得不关押她与密室,而她则
买通了看守,再连夜逃回上海
火: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青年时期,黛玉令诸多文人眩晕
尤其与旦角路三宝倾心,因此而与同行争色
路则“至于齐家不顾,父死亦不奔丧”
但黛玉不久厌倦了,始转第三轮能断般若波罗蜜:
1、与天津义和团某首领相恋,并救其命
2、与一位“极有财力之官吏“相交
3、与一位武昌军曹关系匪浅
4、与姓赵的戏子在僻静处厮混
(因此还被一个印度巡捕抓到过)
直到1905年,黛玉已满40岁,而徐娘
仍让路过上海的清末大臣端方神魂颠倒
若非左右阻谏,端方当晚便要与其“色空一家春“矣
风: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黛玉本大脚,也最同情轿夫、伶人与贱民
她的七、八回婚姻也都因与下人调情而出了问题
民国初期,她开始转第四轮的金刚曼荼罗空行:
1、赞助优伶龙小云,为其请先生、供衣食、谋闲差
2、但龙小云背叛了黛玉,与别妓相恋而去
3、迁居北京,前清官僚汤化龙花三千块欲与之睡,却只捏了一下手
4、回上海,黛玉因年逾50岁,被妓界称为“大伯伯“
5、与众老妓陪17岁少年赌博,被称为“五元老”之一
大家都以为黛玉已人老珠黄,色衰不能叫座了
谁知她依旧“悬榜于三马路,调脂点粉
与雏鬟稚子逐鹿情场”,真如入无人之境也
空: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1919年五四时,林黛玉54岁,人称“老螃蟹”
恶德闻名海上,同另三位名妓张书玉、金小宝与陆兰芬
并称“四大金刚”*,军阀与阔少见到她,仍疯狂扔钱
而她则又转起第五轮善男子、善女子菩色相身:
1、以三千金,嫁与年轻十岁的北京矿业公司职员
2、不久又与暴发商“颜料大王”薛某谈婚论嫁
(薛不断消失又出现,不断追求黛玉,并馈赠
三十万金,但却被正房妻锁在家中,林中止婚约)
3、1920年民国禁娼令下,她依旧挂牌招揽恩客
4、结交了人生中最后一个男友王商人
1921年,黛玉忽感右边半身不遂
王商人为其寻医问药,伺候窗前
他们因色情之美而化为患难夫妻
见:如来有肉眼不?世尊,如来有肉眼
(此段本写黛玉“肉蒲团”事,为第六轮,但一切正见
即一切邪见,亦为一切空见。色即是空,故暂从略)
识:一切诸相,即是非相;一切众生,即非众生
但她终于病倒了。人们对照《石头记》
为“林黛玉病中捕鬼”、请仙姑、穿道袍
屋中有黑影开口说话,自称“拉胡琴的二狗
曾与黛玉相好,却被抛弃,他就死了”
黑影说了一句“两年后再来报仇,”令黛玉大哭
仙姑追鬼之时,她却不再瘫痪,嘴也不歪了
但1925年,在转第七轮大欢喜时,黛玉再“无立足境”
油尽灯枯之前,大肆抛撒金银于医药、风水
并猛抽鸦片,又再请仙姑来扶乩,常失眠……
右臂全无知觉后,便雇一侍应为其专门点烟
直到妓院关闭、变卖珠宝、王商人也累垮了
呜呼,真是“卅六鸳鸯同命鸟,一双蝴蝶可怜虫”*
如是我闻:所有人在一夜之间都离开了她
袍修罗兰:这60岁的绛珠草终于重返兜率天
2013-3-3
注1:本诗资料,基本来自美国汉学家贺萧(Gail Hershatter)所著《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Dangerous pleasures:Prostitution and Modernity in Twentieth-Century Shanghai,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林黛玉,原名陆金宝,为晚清民国上海妓女史上真实人物,妓界“四大金刚之一”。
注2:本诗每段间隔以“七大”之名,名后之句,则皆摘自鸠摩罗什所译《金刚经》(全称为“金刚能断般若波罗蜜经”)原文。能断,即具有能断(判断与决断)之力;所断为何?即与正行相俱之见及邪行见。以烦恼身见为首,即邪行见;正行见难知(平常不知为见),邪行见难断(惑根深固),非具极细密极坚牢之性如金刚者不能破坏。
注3:据贺萧云:“晚清民国青楼界“四大金刚”究竟是哪四位妓女,各种资料说法不尽统一,学者之间甚至发生争论,但最为经常提到的是张书玉、金小宝、陆兰芬及林黛玉”。
注4:此句出清人 魏子安小说《花月痕》,也即后来“鸳鸯蝴蝶派”一词之来源。
注5:兜率天,梵音Tusita,又译作睹史多天、兜驶多天等,意译为妙足天、知足天、喜足天、喜乐天。为佛教“欲界”六天的第四层天。
注6:《袍修罗兰》本是台湾诗人愚溪的一篇小说,后成公亮先生改为同名古琴曲。其中以佛教思想中之“七大”——即地、水、火、风、空、见、识为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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