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消逝的东西都不会重来吗?
文/敬文东
在1986年前后长达数年的时间里,四川省沐川县文化馆的小干部,20出头没多少时辰的小青年宋炜,一个面色清癯、蓄有稀疏胡须的当代古人(我碰巧在一本书上瞻仰过宋炜当年的照片)[1][①],居然一反来自于里比多(libido)内部的狂乱教诲,一门心思沉迷于从土地中生长出来的各种古旧的事物,至少从表面上看是反对里比多的那些事物:节气、雨水、青草、农事、毛竹、蓑衣、司南、善意的疾病、草药、丝绸、亮瓦(四川乡下用于房间采光的玻璃瓦)、天籁和发黄的、手感柔软的经卷……似乎一切可以用古典中国的术语来指称的事物,一切可以用农耕中国的术语来称谓的心绪,都是他感兴趣的,都能让他如痴如醉,神魂颠倒甚至口若悬河[2][②]。
说起来真有些令人惊讶,即使是在20世纪80年代,那个一切向西方看齐的“新”时代,古旧的事物看起来仍然在向少数人发出吁请,倔犟、固执、平心静气又锲而不舍,一直在请求他们继续留居在它身上,请求他们相信它尚未死去,请求他们相信它仍然具有自身的价值。出于对这种吁请的主动回应,那时节,宋炜和其他许多年轻诗人一道(比如张枣、海子、柏桦、赵野等)[3][③],正一门心思怀念士大夫清贫、安静、高雅而落寞的生活,心系古物却心态平和,鲜有剑拔弩张、情绪冲动的极端时刻[4][④]。1988年盛夏之时的某个下午或黄昏[5][⑤],宋炜,在诗歌想象中渴望与先人的生活相重叠、相交汇,甚至愿意回到古代和山高水长一起吟啸、一同烂醉如泥的宋炜,对他臆想中患有轻度“道德昏迷症”的妹妹喃喃自语:
还有你,我一直爱护备至的妹妹,
……
愿你此刻便及时醒转,
某一日绝早起来便随我出走。
但你同时须要牢记:
你和我,不会这么永远浪迹。
我们将经历他们所有秘密的异地,
伤痕累累却心地洁静,
走过天涯就定居。
(宋炜《户内的诗歌和迷信·组诗中唯一的一篇劝导文》)
这应该是宋炜首次在诗中提到天涯、提到浪迹。尽管按常理估算,他20出头,理应热衷于天涯,钟情于和天涯裙带相连的浪游。但早在1987年,在著名的组诗《家语》中,宋炜却出人意料地对天涯和浪迹持明显否定的态度:“我想起多年以前的这一天,另一批/身形消瘦的人,手捧书卷和司南,/渡海前来,劝我拖带一家老小/迁居繁华的州城。/如今时光流转,他们多数已有功名,/我还是这样起身迎客,/听他们讲述惊天动地的事迹;/大伙纳头便拜,思谋落草,/然后摆下酒席,击掌高歌,/灯火通宵达旦。/天明时我送走他们,大风又起,/我心里已经一片安宁。”(宋炜《家语·好汉》)好心境的获得是有来历的,因为在那时节,他臆想中那种古旧的士大夫生活足够完满、平静、悠长、柔和与细致,一个人应该拥有的美好价值似乎无一例外都能在庭院中找到,都能在目力所及的范围内被人触及:“足不出户的日子多么来之不易,/让人围住烤火的炉灶,又可以/搓手取暖,无一多事可做。/我自顾想念某本书中的人物,/他们也静守家中,不分名姓,/只管写字和饮酒。”(宋炜《家语·病中》)出于对布洛赫(Herman Broch)所谓“绝对尘世”(the earthly absolute)的完全信赖,出于对庭院生活中明摆着的完满抱暗中拜服的态度,他,宋炜,抑或诗歌中那个平心静气的抒情主人公,根本没有必要外出浪迹,没有必要把猎获完善价值的希望寄放在天涯身上。界限这边足够美好、圆润与完善,何必费力杜撰一个彼岸或远方?那时节,天涯、浪迹最多只是供庭院中人想象的事物,根本就不是供他们费力践履的对象。但16个年头之后的2004年,当宋炜情绪激昂地提到天涯时,情况显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比他第一次提到天涯时要严肃、严重、严峻和严厉得多:
……现在就算我们一道
往更早的好时光走,过了天涯都不定居,
此成了彼,彼成了此,我们还是一生都走不回去。
看呀,千百年后,我依然一边赶路一边喝酒,
坐在你的鸡公车上,首如飞蓬,***高高地翘起[6][⑥]!
(宋炜《还乡记》)
依照诗中所述,妹妹的“道德昏迷症”,一个纯属农耕时代的小小疾病,仅仅来自于她竟然天真地相信,这个世上还存在着既清高又富贵的尤物,并较为荒唐地对这类人“所代表的世事敬爱无比”。看起来,一个在臆想中抱持着士大夫情怀的道德洁癖爱好者,对妹妹身上那点几乎称不上道德迷失的病症都无法容忍,也不愿容忍:在诗中,宋炜,或宋炜不费吹灰之力就炮制出来的那个抒情主人公,在轻轻责备妹妹“为何也这般不分清白”;为了荡涤妹妹身上的道德污点,还扬言要带她先“浪迹”,途径所有“秘密的异地”,然后“走过天涯就定居”——出于对一个道德洁癖爱好者的正确呼应,为的是将妹妹带到一个道德洁净的处所。因此,天涯是一道显明的分界线:它的一边代表洁净的生活,不虚伪,不夸饰,本色、自然,合乎“道”的要求;它的另一边则代表不那么纯粹与洁净的生活,但跟上述那一边所裹挟着的全部情形相比,惟一称得上严重情况的,不过是界限这边轻微的虚伪和不经意间出现的小小夸饰——尽管在经过了“他们(即那些既清高又富贵的人-引者注)所有秘密的异地”之后,我和妹妹很可能会“伤痕累累”,但这个惹人心烦的旅途终归是有限的,是很快就会结束的。很明显,在1988年盛夏,洁净处于一个毋庸置疑的明确方位:它就位于一过天涯之后最多一米的那个位置上——洁净安居其中,乐意让每一个涉过天涯的人前来认领、居住或安息。
而在《还乡记》中,“我们”之所以悲剧性地“过了天涯都不定居”,仅仅是因为“我们”想“往更早的好时光走”,遗憾的是,无论“我们”如何努力迈动步伐抑或机关算尽,“我们还是一生都走不回去。”和1988年的天涯相比,2004年的天涯显然是一道虚拟、含混和晦涩的分界线,一道性质极为严重的难题:它既要呼应“走”从而标识出地理/空间维度上的界标,又要呼应“更早的好时光”,因而始终无法竖起分辨好时光与坏时光的界碑——很显然,地理/空间维度上的天涯,不可能构成测定好时光和坏时光的度量衡。在后一种情况下,情绪饱满、激昂、满腔冲动的《还乡记》早就暗示过:天涯已经成为一个漂浮的、不定的、动态的浮标,永远没有固定的那一刻,永远没有被完成的那一瞬,因为我们手中被借贷而来的光阴,缺斤短两的光阴,让我们没有任何机会抵达好时光和坏时光之间那条秩序井然的分界线,连让我们撞到分界线上当即死去的那种细小的幸运都不可能存在,也不允许我们通过虔诚的祈祷将它呼唤出来。在这里,“过了天涯都不定居”的那个“天涯”是一道不断退让、不断后移的分界线,尽管从《还乡记》的最初层面看好像不是这么回事——实际上,“过了天涯都不定居”只能理解为根本“过不了天涯”,因为天涯始终是陆地上的最后一个边界;至于如何退让与后移,完全取决于我们对它进行追逐的具体情形——这跟追逐的决心、力度和***密切相关。
我和妹妹的天涯表征的是道德和伦理的分界线,尽管它首先隐含着地理/空间维度上的明确分野(毕竟这才是天涯一词的原始语义),但它在抒情主人公的臆想中分明是固定的、明晰的、不可更动的,我和妹妹不需要“这么永远浪迹”就能抵达那座界碑,抵达自然、质朴、洁净的生活境地,所以“走过天涯就定居”;我们的天涯因为语义上的含混,正好明确无误地说明了:那条划分好时光和坏时光的分界线永远不会出现,永远不会成为现实中的尤物——尽管它在地理/空间维度上也许是清晰的、最好是清晰的、但愿是清晰的。我们奔向它,就像夸父奔向落日,它永远奔走在气喘吁吁、疲惫不堪的我们的前边:我们跑得快,它也跑得快,我们慢下来,它却一如既往地倾向于加快步伐,所以,我们“过了(地理/空间维度上的)天涯都不定居”——事实上,既不可能定居,也无法定居;事实上,那条分界线的游动位置始终取决于我们对它进行追逐的程度。
构造我和妹妹的天涯时宋炜仅仅二十余岁,嫩得能一把拧出水来,对善恶的明确分界有笃定的看法,根本不值得责备——谁又没有过20余岁的极端绝对主义和轻率呢?构造我们的天涯时宋炜已经年届四十,迈入了庸俗、平凡、经不起推敲的中年,距离“对生命的拙劣模仿”【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语】已经相去不远。多年放荡不羁、花天酒地的日子既掏空了他,也从严厉规训(discipline)的角度上塞满了他[7][⑦]。这全部的意思仅仅是:即使善恶之间有明确的分野,我们这些凡人也无力触及那个伟大的、几乎不可能存在的分界线。但时光碰巧(?)替我们改变了问题,时光在暗中挪动了生活的位置与生活的疆界,时光偷换了语词的涵义,时光替我们改换了世界的面貌、打发了令人恼火的障碍:因此,我和妹妹的天涯是静止的,因为善恶是固定的(它甚至能清楚地将每一个细小的道德污点给监测出来,比如妹妹的“道德昏迷症”),地理/空间上的分野总是被认为亘古不变;尽管我们的天涯在地理/空间上的分野方面也静止不易,但我们的天涯中划分好时光、坏时光的那部分语义却始终和时间相关,和消逝相关,更何况好时光与坏时光天然以善恶,尤其是以善恶的杂呈与糅合为内涵[8][⑧]。一边是多年前不会“永远这么浪迹”下去的乐观,一边是短暂乐观后“一生都走不回去”的心绪上的绝对荒芜,因此,我们的天涯既包容了我和妹妹的天涯,又修改了后者的原始语义:不仅善恶的界限不再静止不动,较之于妹妹那小小的“道德昏迷症”,那个天真的小“污点”,我们的天涯还有更多的秘密,更深的内涵,更复杂的情绪,更辛酸的指称。
我们的天涯在骨殖深处意味着:在界限这边,在我们的天涯这边,生活发生了可怕的、悲剧性的霉变——那是一种刺鼻的、足以让人发疯狂奔或彻底麻木不仁的霉变。我们通过透支自己谋取生活的片段,从表面上看,我们透支了多少,就能让那个片段在体积上增加多少;我们通过自我扭曲收取蝇头小利,扭曲的幅度有多大,据各种利益词典和利益理论保证,我们的利益的额度就有多大。在界限这边热火朝天的摸爬滚打中,在经历过令人难以置信的尔虞我诈、偷鸡摸狗、窃国窃钩,在经历过无穷多的烈日、火焰、鲜血和泪水之后,我们并没有赢得渴望中健康的生活,甚至连渴望中想要赚取的财富都不过是“短斤少两的散碎银子”(宋炜《还乡记》)。“短斤少两”在界限这边的世界上固然是失败生活的超级物证,大把的银钱是否有能力证明界限这边的生活的成功与健康?《还乡记》对此不屑一顾,只用一句话就将这个无聊的问题给彻底打发掉了:“富裕即是多余”。在“新”时代,无论有多少人从表面上看生活得多么光芒万丈,都不能改变我们的生活是如此破败、我们的生活破败得如此彻底这个基本事实。
依据我们的天涯的固有内涵(它包容了我和妹妹的天涯的全部语义),我们的天涯还同时意味着:在界限这边的生活发生霉变时,我们惟一有效的自我救赎,或许只存在于对我们的天涯的热情追逐之中,正如同那个悲怆的夸父一般——因为宋炜的还乡根本就不是荷尔德林的还乡,宋炜的乡村根本就不可能有上帝或别的神灵[9][⑨],因为中国人,尤其是像宋炜这样只愿意生活在人间的中国人,根本就不相信超验的神灵;即使他在另外的诗作中别有用心地提到过“某个星君”,但那个人格化而非超验化的“星君”,也是为人间作证、为乡村做见证时,才能来到他的诗歌写作之中:
……某个星君
会在后半夜从上往下打探,
看见拥挤的房事,涟漪颤动的水缸,
和连夜长起的草木,瞬目间
就盖过了屋顶:这是连神仙也看不尽的人间。
(宋炜宋炜《土主纪事》)
……我们的天涯既是测度我们的生活肌体健康与否的精密仪器,对它的热情追逐又构成了修复我们有病的生活肌体的惟一方式。这是《还乡记》这首辉煌的长诗得以成就自身的逻辑起点,是它得以让自身迈入杰作王国的那条令人侧目的地平线:所谓还乡,就是追逐我们的天涯时迈出的第一个步伐,是那个最初始性的动作,第一记心跳,是那个完成了一次深呼吸的第一个肺泡伸出的第一个短促、有力且必不可少的懒腰——
其实我从来不曾离开,我一直都是乡下人,乡村啊
你已用不着拿你的贫穷和美丽来诱拐我。
我想也许你丰收的时候更好看。
(宋炜《还乡记》)
对“其实我从来不曾离开”的惟一正确的理解只能是:“我”离开过但眼下“我”又回来了。出于对第一个步伐、最初始性的动作、第一记心跳和那个短促的懒腰善解人意地应和,所谓还乡,更准确地说,就是从远方归来以便与乡村汇合、与乡村结盟,进而将单数的我变成复数的我们,就是要和乡村一道共同奔赴我们的天涯,那道不断移动、不断退让的地平线。单数转渡为复数是意味深长的:我有病的生活需要乡村来医治,但仅仅只有一个乡村又是绝对不够的。因此,与乡村结盟最多只意味着自我救赎的起点:在生活彻底毁灭之前,在指日可待的毁灭即将来临的那一刹,拖着病体残躯,从热火朝天而又腐烂发霉的生活中抽身而出(但肯定不能全身而退),尽管乡村从来都是既贫穷又美丽的。是的,它是贫穷的然而它美丽;是的,它是美丽的可它依然贫穷。但这正好构成了一个质地优异的借口:引诱一个生活在“富裕即是多余”的界限这边的人与乡村结盟的绝佳借口。
我们的天涯:“我”和乡村的天涯,它既不是“我”的,也不是乡村的,它是“我”和乡村共同拥有的,是还乡人与乡村本身的共同财富,是“我”和乡村有意结盟的直接结果,是“我”和乡村要共同面对的那个遥远的、永远不会到来的乌托邦。这构成了还乡这个从表面上看如此轻易而举的行为得以成立的逻辑起点,异常悲壮的逻辑起点,因为还乡的目的——《还乡记》无处不在暗示——并不是要重新寄居在乡村,实际上,它只是一件蓄谋已久、处心积虑的事件的开篇、引言和楔子。但另外一个看似隐秘实则无比彰显的悖论恰好是:还乡者与乡村汇合、结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毕竟当我们在界限这边的生活发生广泛的霉变时,还能找到自我救赎的有效方式;但从骨殖深处观察,却是一件至为悲哀的事情:它表明,我们永远生活在一个不义的辰光,永远生活在以恶为主要元素组装起来的时间段落,我们惟一能自救的方式就是迈向乡村,“走上了多年以前多年以前多年以前走过的路。”[10][⑩]我们惟一仅存的希望就是乡村的健康,希望它还能像从前那样接纳我们、善待我们、继续按原样养育我们,否则,还乡、结盟的意义和价值不用说就要大打折扣。在比喻的层面上,这或许就是施米特(Carl Schmitt),那个在法理上兢兢业业为纳粹张目的施米特所说:“人是一种陆地生物,一种脚踩着陆地的生物。他在坚实的陆地上驻足,行走,运动。那是他的立足点和根基;他由此获得了自己的视角;这也决定了他观察世界的印象和方式……我们所有此岸的存在,幸福与不幸,欢乐或痛苦,对我们而言皆是‘属地的’(irdische)生活,地上的天堂或者地上的苦海,这要看具体的情形。”[11][11]
但还是瞧瞧中国人眼中的天地吧,它们被中国古人异常直观地认为各有其德:“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无穷也,日月星辰系焉,万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万物载焉。”[12][12]在人世间的所有事物中,一如中国古人亘古以来坚定不移地认为的那样,惟有土地(或泥土)所居有的位置才是最低的,甚至连支撑海水、让海水有机会肆意咆哮的也是土地,那个看似只有“一撮土之多”却能“万物载焉”的土地,否则,从泥土中就不可能生长出任何肉眼能够看见的事物。事实上,土地不仅孕育了乡村、盛纳了乡村,还一并把拯救的方式预先提供给了我们,尤其是提供给了那些愿意还乡的人、还有兴趣还乡的人、还相信乡村的人。出于对地之德所饱有的谦逊品格的高度尊重,那个还乡人,那个抒情主人公,与乡村结盟的方式是令人钦佩的:
……我终于活转了过来,用我的泥腿子
在田埂间跋涉,甚至跌了一个筋斗:一下子看见了你。
乡村啊,我总是在最低的地方与你相遇,并且
无计相回避──因为你不只在最低处,还在最角落里。
(宋炜《还乡记》)
或许只有与地之德相匹配的谦逊的结盟方式才算得上可靠,因为这是一个渴望自我救赎的人与乡村惟一的结盟方式、惟一的相见方式,因为这是一件“无计相回避”、“不得不如此”(贝多芬语)的事情。这一切的由来,仅仅是因为地心引力不仅在把乡村往最低处、最角落里拉,也在将还乡人往那个幽暗的位置上拽,因为渴求救赎的还乡人早已大彻大悟:“既然明知过不去,”他就根本没必要,当然也没有能力“与地心引力过不去”(宋炜《在中山医院探宋强父亲,旁听一番训斥之言,不觉如履,念及亡父。乃记之成诗,赠宋强,并以此共勉》)。这是作为陆地动物的还乡人在土地上获得自己的观察视角后,得出的十分自然的结论。
我们的天涯跟时光相关,跟消逝相关,但消逝了的决不仅仅是时光,还有随时光而黯淡、而老去、而灭亡的事物,那古往今来让人始终惋惜不已的事物。从回荡在《还乡记》中哀悼与赞颂相杂呈的语调推测起来,消逝显然是一个选择性的概念:是好时光的消逝而不是坏时光的消逝,是时光中美好事物的消逝而不仅仅是时光本身的消逝。但让还乡人难堪的是,永远都是好时光和美好事物在消逝,坏时光和腐朽的事物倒是长存于世,而且还在不断地被发明、被制造、被大批量地生产出来。“停一停吧,你真美丽!”浮士德博士要挽留的决不只是片刻的美好光阴,而是那片刻的光阴里边包裹着的美好景致;在宋炜的《还乡记》里,时光的好坏始终要靠以时光为披风的事物的属性来测度。在还乡者的脑海中,所谓消逝,似乎从来都是美好事物的固有属性:
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
梅花便落了下来
比如看她游泳到河的另一岸
比如登上一株松木梯子
危险的事固然美丽
不如看她骑马归来
面颊温暖
羞惭。低下头,回答着皇帝
一面镜子永远等候她
让她坐到镜中常坐的地方
望着窗外,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
梅花便落满了南山
(张枣《镜中》)
我们的天涯:“我”和乡村共同的天涯。还乡者在土地的最低洼处和最角落处与乡村相逢、结盟的最初一刻,就心知肚明:乡村,那个土地最辉煌的受造者,之所以像还乡者一样也需要天涯,也需要一个遥远的乌托邦,仅仅是因为属于乡村的好时光已经随风飘逝了:“啊,这么多的鸡埘,这么多的鸡不吭一声,一齐忍住了禽流感;/这么多的敞猪儿,这么多的甩菜,这么多的脆臊面!”(宋炜《还乡记》)伴随着消逝而来的是疾病,永远都是疾病:“不,随这哄动的春心而来的/是时疫:疫者,民皆疾也,就像这台/人人都赴的田席:五谷生百病,百草咸为药。/啊,时疫得寸进尺,更倾向于夏天。”(宋炜《土主纪事》)看得出来,在眼下,在时疫统治的土地上,曾经自足的庭院并不是自足的,它并不拥有16年前在完满方面的自足性;要命的是,在还乡人的目力所及之处,似乎土地上生长的一切都正在丧失它悠长、细致、平静与柔和的特性:
……乡村啊
我知道这么说的时候,有很多植物
都认为我的脾气变坏了,因为它们的绿叶子
变黄并且飘零。我估计你对此也有相近的看法,
因为船在疾行,鱼在追赶,河水却凝滞不前;
你的头上,一只风筝静止,天空不知飞去了哪里……
(宋炜《还乡记》)
乡村被败坏了,连绿叶都随季节的转换“变黄并且飘零”。但这一切是如何来临的?是什么促成了乡村中美好事物的消逝?我们在界限这边已经发霉的生活仅仅是时光的错抑或仅仅是我们的错?在人与时间结盟、在人的罪恶与时间结盟的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在界限这边把欲望发挥到极致,却将善毫不犹豫地剔了出去,当然是我们而不是时间促成了乡村也需要一个天涯这个阴险的事实。乡村无法拯救还乡人,它甚至连自己都拯救不了,它需要还乡人的搀扶,需要我们相互搀扶,才能往我们的天涯赶去,朝那条永远游弋的分界线赶去。事实上,在界限这边的所有恶当中,那些饶舌的“思想者”要承担大部分责任:他们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怂恿无知之徒——更多的时候是胆大妄为之徒——掏走乡村的五脏六腑。看看乡村中最普通的事物之一——红薯——是怎么被败坏的,就知道乡村被败坏的大部分原因了:
今天,对红薯的态度将人们分为两类,一类是“新左派”,一类是“自由主义”。“新左派”缅怀过去的红薯,夸大过去的红薯的美学价值,批判今天的红薯时尚,将它妖魔化。“自由主义”迷恋今天的红薯,批评过去的红薯,义愤填膺地控诉过去的红薯的罪状。他们的观点针锋相对。这种“红薯社会学”弄得世道浇漓,薯将不薯……[13][13]
在这里,红薯的被败坏刚好是乡村被败坏的一份大纲,事实上,乡村正在按照“红薯社会学”规定的路数一步一步走向***。乡村的好时光的消逝实在是一件处心积虑、蓄谋已久、其来有自的事件,庭院中完善价值的消逝和庭院自身无关,而妹妹那纯属农耕时代的“道德昏迷症”倒是被成功地改变为“新”时代的道德麻木症。
时间始终在朝着正轴方向流逝,所谓在流向未来;我们的天涯却处在无限遥远的相反的方向上。追逐我们的天涯,我们那惟一自我救赎的事件,只能在这个方向上去进行。尽管还乡者在和乡村结盟的最初一刻就知道,他们连撞线的一丝希望都没有,但他们必须尽快上路,不能有任何耽搁。
《还乡记》在“我”与乡村一道出发奔赴我们的天涯那一刻戛然而止,这是《还乡记》以寻找消逝之物为主题的隐秘证据。它设置了一个往后看、朝种子的方向看的坐标轴,天涯处在这个坐标轴的最终端,尽管那是个无法抵达的最终端、不断后移的最终端——无论是对于还乡人还是对于被败坏的乡村,情况都是这样。《还乡记》再一次向我们证明,所有的诗篇都是关于消逝之物的,所有伟大的诗篇都是对消逝之物的悲壮寻找,它们指向过去、过去、永远都是过去,那个埋藏种子的地方:
你在河流中看到岸上的我,这种短暂的相遇,你可以认为是一种告白,我在这个世界上无处可去所以又撞见了你……[14][14]
文/敬文东
在1986年前后长达数年的时间里,四川省沐川县文化馆的小干部,20出头没多少时辰的小青年宋炜,一个面色清癯、蓄有稀疏胡须的当代古人(我碰巧在一本书上瞻仰过宋炜当年的照片)[1][①],居然一反来自于里比多(libido)内部的狂乱教诲,一门心思沉迷于从土地中生长出来的各种古旧的事物,至少从表面上看是反对里比多的那些事物:节气、雨水、青草、农事、毛竹、蓑衣、司南、善意的疾病、草药、丝绸、亮瓦(四川乡下用于房间采光的玻璃瓦)、天籁和发黄的、手感柔软的经卷……似乎一切可以用古典中国的术语来指称的事物,一切可以用农耕中国的术语来称谓的心绪,都是他感兴趣的,都能让他如痴如醉,神魂颠倒甚至口若悬河[2][②]。
说起来真有些令人惊讶,即使是在20世纪80年代,那个一切向西方看齐的“新”时代,古旧的事物看起来仍然在向少数人发出吁请,倔犟、固执、平心静气又锲而不舍,一直在请求他们继续留居在它身上,请求他们相信它尚未死去,请求他们相信它仍然具有自身的价值。出于对这种吁请的主动回应,那时节,宋炜和其他许多年轻诗人一道(比如张枣、海子、柏桦、赵野等)[3][③],正一门心思怀念士大夫清贫、安静、高雅而落寞的生活,心系古物却心态平和,鲜有剑拔弩张、情绪冲动的极端时刻[4][④]。1988年盛夏之时的某个下午或黄昏[5][⑤],宋炜,在诗歌想象中渴望与先人的生活相重叠、相交汇,甚至愿意回到古代和山高水长一起吟啸、一同烂醉如泥的宋炜,对他臆想中患有轻度“道德昏迷症”的妹妹喃喃自语:
还有你,我一直爱护备至的妹妹,
……
愿你此刻便及时醒转,
某一日绝早起来便随我出走。
但你同时须要牢记:
你和我,不会这么永远浪迹。
我们将经历他们所有秘密的异地,
伤痕累累却心地洁静,
走过天涯就定居。
(宋炜《户内的诗歌和迷信·组诗中唯一的一篇劝导文》)
这应该是宋炜首次在诗中提到天涯、提到浪迹。尽管按常理估算,他20出头,理应热衷于天涯,钟情于和天涯裙带相连的浪游。但早在1987年,在著名的组诗《家语》中,宋炜却出人意料地对天涯和浪迹持明显否定的态度:“我想起多年以前的这一天,另一批/身形消瘦的人,手捧书卷和司南,/渡海前来,劝我拖带一家老小/迁居繁华的州城。/如今时光流转,他们多数已有功名,/我还是这样起身迎客,/听他们讲述惊天动地的事迹;/大伙纳头便拜,思谋落草,/然后摆下酒席,击掌高歌,/灯火通宵达旦。/天明时我送走他们,大风又起,/我心里已经一片安宁。”(宋炜《家语·好汉》)好心境的获得是有来历的,因为在那时节,他臆想中那种古旧的士大夫生活足够完满、平静、悠长、柔和与细致,一个人应该拥有的美好价值似乎无一例外都能在庭院中找到,都能在目力所及的范围内被人触及:“足不出户的日子多么来之不易,/让人围住烤火的炉灶,又可以/搓手取暖,无一多事可做。/我自顾想念某本书中的人物,/他们也静守家中,不分名姓,/只管写字和饮酒。”(宋炜《家语·病中》)出于对布洛赫(Herman Broch)所谓“绝对尘世”(the earthly absolute)的完全信赖,出于对庭院生活中明摆着的完满抱暗中拜服的态度,他,宋炜,抑或诗歌中那个平心静气的抒情主人公,根本没有必要外出浪迹,没有必要把猎获完善价值的希望寄放在天涯身上。界限这边足够美好、圆润与完善,何必费力杜撰一个彼岸或远方?那时节,天涯、浪迹最多只是供庭院中人想象的事物,根本就不是供他们费力践履的对象。但16个年头之后的2004年,当宋炜情绪激昂地提到天涯时,情况显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比他第一次提到天涯时要严肃、严重、严峻和严厉得多:
……现在就算我们一道
往更早的好时光走,过了天涯都不定居,
此成了彼,彼成了此,我们还是一生都走不回去。
看呀,千百年后,我依然一边赶路一边喝酒,
坐在你的鸡公车上,首如飞蓬,***高高地翘起[6][⑥]!
(宋炜《还乡记》)
依照诗中所述,妹妹的“道德昏迷症”,一个纯属农耕时代的小小疾病,仅仅来自于她竟然天真地相信,这个世上还存在着既清高又富贵的尤物,并较为荒唐地对这类人“所代表的世事敬爱无比”。看起来,一个在臆想中抱持着士大夫情怀的道德洁癖爱好者,对妹妹身上那点几乎称不上道德迷失的病症都无法容忍,也不愿容忍:在诗中,宋炜,或宋炜不费吹灰之力就炮制出来的那个抒情主人公,在轻轻责备妹妹“为何也这般不分清白”;为了荡涤妹妹身上的道德污点,还扬言要带她先“浪迹”,途径所有“秘密的异地”,然后“走过天涯就定居”——出于对一个道德洁癖爱好者的正确呼应,为的是将妹妹带到一个道德洁净的处所。因此,天涯是一道显明的分界线:它的一边代表洁净的生活,不虚伪,不夸饰,本色、自然,合乎“道”的要求;它的另一边则代表不那么纯粹与洁净的生活,但跟上述那一边所裹挟着的全部情形相比,惟一称得上严重情况的,不过是界限这边轻微的虚伪和不经意间出现的小小夸饰——尽管在经过了“他们(即那些既清高又富贵的人-引者注)所有秘密的异地”之后,我和妹妹很可能会“伤痕累累”,但这个惹人心烦的旅途终归是有限的,是很快就会结束的。很明显,在1988年盛夏,洁净处于一个毋庸置疑的明确方位:它就位于一过天涯之后最多一米的那个位置上——洁净安居其中,乐意让每一个涉过天涯的人前来认领、居住或安息。
而在《还乡记》中,“我们”之所以悲剧性地“过了天涯都不定居”,仅仅是因为“我们”想“往更早的好时光走”,遗憾的是,无论“我们”如何努力迈动步伐抑或机关算尽,“我们还是一生都走不回去。”和1988年的天涯相比,2004年的天涯显然是一道虚拟、含混和晦涩的分界线,一道性质极为严重的难题:它既要呼应“走”从而标识出地理/空间维度上的界标,又要呼应“更早的好时光”,因而始终无法竖起分辨好时光与坏时光的界碑——很显然,地理/空间维度上的天涯,不可能构成测定好时光和坏时光的度量衡。在后一种情况下,情绪饱满、激昂、满腔冲动的《还乡记》早就暗示过:天涯已经成为一个漂浮的、不定的、动态的浮标,永远没有固定的那一刻,永远没有被完成的那一瞬,因为我们手中被借贷而来的光阴,缺斤短两的光阴,让我们没有任何机会抵达好时光和坏时光之间那条秩序井然的分界线,连让我们撞到分界线上当即死去的那种细小的幸运都不可能存在,也不允许我们通过虔诚的祈祷将它呼唤出来。在这里,“过了天涯都不定居”的那个“天涯”是一道不断退让、不断后移的分界线,尽管从《还乡记》的最初层面看好像不是这么回事——实际上,“过了天涯都不定居”只能理解为根本“过不了天涯”,因为天涯始终是陆地上的最后一个边界;至于如何退让与后移,完全取决于我们对它进行追逐的具体情形——这跟追逐的决心、力度和***密切相关。
我和妹妹的天涯表征的是道德和伦理的分界线,尽管它首先隐含着地理/空间维度上的明确分野(毕竟这才是天涯一词的原始语义),但它在抒情主人公的臆想中分明是固定的、明晰的、不可更动的,我和妹妹不需要“这么永远浪迹”就能抵达那座界碑,抵达自然、质朴、洁净的生活境地,所以“走过天涯就定居”;我们的天涯因为语义上的含混,正好明确无误地说明了:那条划分好时光和坏时光的分界线永远不会出现,永远不会成为现实中的尤物——尽管它在地理/空间维度上也许是清晰的、最好是清晰的、但愿是清晰的。我们奔向它,就像夸父奔向落日,它永远奔走在气喘吁吁、疲惫不堪的我们的前边:我们跑得快,它也跑得快,我们慢下来,它却一如既往地倾向于加快步伐,所以,我们“过了(地理/空间维度上的)天涯都不定居”——事实上,既不可能定居,也无法定居;事实上,那条分界线的游动位置始终取决于我们对它进行追逐的程度。
构造我和妹妹的天涯时宋炜仅仅二十余岁,嫩得能一把拧出水来,对善恶的明确分界有笃定的看法,根本不值得责备——谁又没有过20余岁的极端绝对主义和轻率呢?构造我们的天涯时宋炜已经年届四十,迈入了庸俗、平凡、经不起推敲的中年,距离“对生命的拙劣模仿”【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语】已经相去不远。多年放荡不羁、花天酒地的日子既掏空了他,也从严厉规训(discipline)的角度上塞满了他[7][⑦]。这全部的意思仅仅是:即使善恶之间有明确的分野,我们这些凡人也无力触及那个伟大的、几乎不可能存在的分界线。但时光碰巧(?)替我们改变了问题,时光在暗中挪动了生活的位置与生活的疆界,时光偷换了语词的涵义,时光替我们改换了世界的面貌、打发了令人恼火的障碍:因此,我和妹妹的天涯是静止的,因为善恶是固定的(它甚至能清楚地将每一个细小的道德污点给监测出来,比如妹妹的“道德昏迷症”),地理/空间上的分野总是被认为亘古不变;尽管我们的天涯在地理/空间上的分野方面也静止不易,但我们的天涯中划分好时光、坏时光的那部分语义却始终和时间相关,和消逝相关,更何况好时光与坏时光天然以善恶,尤其是以善恶的杂呈与糅合为内涵[8][⑧]。一边是多年前不会“永远这么浪迹”下去的乐观,一边是短暂乐观后“一生都走不回去”的心绪上的绝对荒芜,因此,我们的天涯既包容了我和妹妹的天涯,又修改了后者的原始语义:不仅善恶的界限不再静止不动,较之于妹妹那小小的“道德昏迷症”,那个天真的小“污点”,我们的天涯还有更多的秘密,更深的内涵,更复杂的情绪,更辛酸的指称。
我们的天涯在骨殖深处意味着:在界限这边,在我们的天涯这边,生活发生了可怕的、悲剧性的霉变——那是一种刺鼻的、足以让人发疯狂奔或彻底麻木不仁的霉变。我们通过透支自己谋取生活的片段,从表面上看,我们透支了多少,就能让那个片段在体积上增加多少;我们通过自我扭曲收取蝇头小利,扭曲的幅度有多大,据各种利益词典和利益理论保证,我们的利益的额度就有多大。在界限这边热火朝天的摸爬滚打中,在经历过令人难以置信的尔虞我诈、偷鸡摸狗、窃国窃钩,在经历过无穷多的烈日、火焰、鲜血和泪水之后,我们并没有赢得渴望中健康的生活,甚至连渴望中想要赚取的财富都不过是“短斤少两的散碎银子”(宋炜《还乡记》)。“短斤少两”在界限这边的世界上固然是失败生活的超级物证,大把的银钱是否有能力证明界限这边的生活的成功与健康?《还乡记》对此不屑一顾,只用一句话就将这个无聊的问题给彻底打发掉了:“富裕即是多余”。在“新”时代,无论有多少人从表面上看生活得多么光芒万丈,都不能改变我们的生活是如此破败、我们的生活破败得如此彻底这个基本事实。
依据我们的天涯的固有内涵(它包容了我和妹妹的天涯的全部语义),我们的天涯还同时意味着:在界限这边的生活发生霉变时,我们惟一有效的自我救赎,或许只存在于对我们的天涯的热情追逐之中,正如同那个悲怆的夸父一般——因为宋炜的还乡根本就不是荷尔德林的还乡,宋炜的乡村根本就不可能有上帝或别的神灵[9][⑨],因为中国人,尤其是像宋炜这样只愿意生活在人间的中国人,根本就不相信超验的神灵;即使他在另外的诗作中别有用心地提到过“某个星君”,但那个人格化而非超验化的“星君”,也是为人间作证、为乡村做见证时,才能来到他的诗歌写作之中:
……某个星君
会在后半夜从上往下打探,
看见拥挤的房事,涟漪颤动的水缸,
和连夜长起的草木,瞬目间
就盖过了屋顶:这是连神仙也看不尽的人间。
(宋炜宋炜《土主纪事》)
……我们的天涯既是测度我们的生活肌体健康与否的精密仪器,对它的热情追逐又构成了修复我们有病的生活肌体的惟一方式。这是《还乡记》这首辉煌的长诗得以成就自身的逻辑起点,是它得以让自身迈入杰作王国的那条令人侧目的地平线:所谓还乡,就是追逐我们的天涯时迈出的第一个步伐,是那个最初始性的动作,第一记心跳,是那个完成了一次深呼吸的第一个肺泡伸出的第一个短促、有力且必不可少的懒腰——
其实我从来不曾离开,我一直都是乡下人,乡村啊
你已用不着拿你的贫穷和美丽来诱拐我。
我想也许你丰收的时候更好看。
(宋炜《还乡记》)
对“其实我从来不曾离开”的惟一正确的理解只能是:“我”离开过但眼下“我”又回来了。出于对第一个步伐、最初始性的动作、第一记心跳和那个短促的懒腰善解人意地应和,所谓还乡,更准确地说,就是从远方归来以便与乡村汇合、与乡村结盟,进而将单数的我变成复数的我们,就是要和乡村一道共同奔赴我们的天涯,那道不断移动、不断退让的地平线。单数转渡为复数是意味深长的:我有病的生活需要乡村来医治,但仅仅只有一个乡村又是绝对不够的。因此,与乡村结盟最多只意味着自我救赎的起点:在生活彻底毁灭之前,在指日可待的毁灭即将来临的那一刹,拖着病体残躯,从热火朝天而又腐烂发霉的生活中抽身而出(但肯定不能全身而退),尽管乡村从来都是既贫穷又美丽的。是的,它是贫穷的然而它美丽;是的,它是美丽的可它依然贫穷。但这正好构成了一个质地优异的借口:引诱一个生活在“富裕即是多余”的界限这边的人与乡村结盟的绝佳借口。
我们的天涯:“我”和乡村的天涯,它既不是“我”的,也不是乡村的,它是“我”和乡村共同拥有的,是还乡人与乡村本身的共同财富,是“我”和乡村有意结盟的直接结果,是“我”和乡村要共同面对的那个遥远的、永远不会到来的乌托邦。这构成了还乡这个从表面上看如此轻易而举的行为得以成立的逻辑起点,异常悲壮的逻辑起点,因为还乡的目的——《还乡记》无处不在暗示——并不是要重新寄居在乡村,实际上,它只是一件蓄谋已久、处心积虑的事件的开篇、引言和楔子。但另外一个看似隐秘实则无比彰显的悖论恰好是:还乡者与乡村汇合、结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毕竟当我们在界限这边的生活发生广泛的霉变时,还能找到自我救赎的有效方式;但从骨殖深处观察,却是一件至为悲哀的事情:它表明,我们永远生活在一个不义的辰光,永远生活在以恶为主要元素组装起来的时间段落,我们惟一能自救的方式就是迈向乡村,“走上了多年以前多年以前多年以前走过的路。”[10][⑩]我们惟一仅存的希望就是乡村的健康,希望它还能像从前那样接纳我们、善待我们、继续按原样养育我们,否则,还乡、结盟的意义和价值不用说就要大打折扣。在比喻的层面上,这或许就是施米特(Carl Schmitt),那个在法理上兢兢业业为纳粹张目的施米特所说:“人是一种陆地生物,一种脚踩着陆地的生物。他在坚实的陆地上驻足,行走,运动。那是他的立足点和根基;他由此获得了自己的视角;这也决定了他观察世界的印象和方式……我们所有此岸的存在,幸福与不幸,欢乐或痛苦,对我们而言皆是‘属地的’(irdische)生活,地上的天堂或者地上的苦海,这要看具体的情形。”[11][11]
但还是瞧瞧中国人眼中的天地吧,它们被中国古人异常直观地认为各有其德:“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无穷也,日月星辰系焉,万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万物载焉。”[12][12]在人世间的所有事物中,一如中国古人亘古以来坚定不移地认为的那样,惟有土地(或泥土)所居有的位置才是最低的,甚至连支撑海水、让海水有机会肆意咆哮的也是土地,那个看似只有“一撮土之多”却能“万物载焉”的土地,否则,从泥土中就不可能生长出任何肉眼能够看见的事物。事实上,土地不仅孕育了乡村、盛纳了乡村,还一并把拯救的方式预先提供给了我们,尤其是提供给了那些愿意还乡的人、还有兴趣还乡的人、还相信乡村的人。出于对地之德所饱有的谦逊品格的高度尊重,那个还乡人,那个抒情主人公,与乡村结盟的方式是令人钦佩的:
……我终于活转了过来,用我的泥腿子
在田埂间跋涉,甚至跌了一个筋斗:一下子看见了你。
乡村啊,我总是在最低的地方与你相遇,并且
无计相回避──因为你不只在最低处,还在最角落里。
(宋炜《还乡记》)
或许只有与地之德相匹配的谦逊的结盟方式才算得上可靠,因为这是一个渴望自我救赎的人与乡村惟一的结盟方式、惟一的相见方式,因为这是一件“无计相回避”、“不得不如此”(贝多芬语)的事情。这一切的由来,仅仅是因为地心引力不仅在把乡村往最低处、最角落里拉,也在将还乡人往那个幽暗的位置上拽,因为渴求救赎的还乡人早已大彻大悟:“既然明知过不去,”他就根本没必要,当然也没有能力“与地心引力过不去”(宋炜《在中山医院探宋强父亲,旁听一番训斥之言,不觉如履,念及亡父。乃记之成诗,赠宋强,并以此共勉》)。这是作为陆地动物的还乡人在土地上获得自己的观察视角后,得出的十分自然的结论。
我们的天涯跟时光相关,跟消逝相关,但消逝了的决不仅仅是时光,还有随时光而黯淡、而老去、而灭亡的事物,那古往今来让人始终惋惜不已的事物。从回荡在《还乡记》中哀悼与赞颂相杂呈的语调推测起来,消逝显然是一个选择性的概念:是好时光的消逝而不是坏时光的消逝,是时光中美好事物的消逝而不仅仅是时光本身的消逝。但让还乡人难堪的是,永远都是好时光和美好事物在消逝,坏时光和腐朽的事物倒是长存于世,而且还在不断地被发明、被制造、被大批量地生产出来。“停一停吧,你真美丽!”浮士德博士要挽留的决不只是片刻的美好光阴,而是那片刻的光阴里边包裹着的美好景致;在宋炜的《还乡记》里,时光的好坏始终要靠以时光为披风的事物的属性来测度。在还乡者的脑海中,所谓消逝,似乎从来都是美好事物的固有属性:
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
梅花便落了下来
比如看她游泳到河的另一岸
比如登上一株松木梯子
危险的事固然美丽
不如看她骑马归来
面颊温暖
羞惭。低下头,回答着皇帝
一面镜子永远等候她
让她坐到镜中常坐的地方
望着窗外,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
梅花便落满了南山
(张枣《镜中》)
我们的天涯:“我”和乡村共同的天涯。还乡者在土地的最低洼处和最角落处与乡村相逢、结盟的最初一刻,就心知肚明:乡村,那个土地最辉煌的受造者,之所以像还乡者一样也需要天涯,也需要一个遥远的乌托邦,仅仅是因为属于乡村的好时光已经随风飘逝了:“啊,这么多的鸡埘,这么多的鸡不吭一声,一齐忍住了禽流感;/这么多的敞猪儿,这么多的甩菜,这么多的脆臊面!”(宋炜《还乡记》)伴随着消逝而来的是疾病,永远都是疾病:“不,随这哄动的春心而来的/是时疫:疫者,民皆疾也,就像这台/人人都赴的田席:五谷生百病,百草咸为药。/啊,时疫得寸进尺,更倾向于夏天。”(宋炜《土主纪事》)看得出来,在眼下,在时疫统治的土地上,曾经自足的庭院并不是自足的,它并不拥有16年前在完满方面的自足性;要命的是,在还乡人的目力所及之处,似乎土地上生长的一切都正在丧失它悠长、细致、平静与柔和的特性:
……乡村啊
我知道这么说的时候,有很多植物
都认为我的脾气变坏了,因为它们的绿叶子
变黄并且飘零。我估计你对此也有相近的看法,
因为船在疾行,鱼在追赶,河水却凝滞不前;
你的头上,一只风筝静止,天空不知飞去了哪里……
(宋炜《还乡记》)
乡村被败坏了,连绿叶都随季节的转换“变黄并且飘零”。但这一切是如何来临的?是什么促成了乡村中美好事物的消逝?我们在界限这边已经发霉的生活仅仅是时光的错抑或仅仅是我们的错?在人与时间结盟、在人的罪恶与时间结盟的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在界限这边把欲望发挥到极致,却将善毫不犹豫地剔了出去,当然是我们而不是时间促成了乡村也需要一个天涯这个阴险的事实。乡村无法拯救还乡人,它甚至连自己都拯救不了,它需要还乡人的搀扶,需要我们相互搀扶,才能往我们的天涯赶去,朝那条永远游弋的分界线赶去。事实上,在界限这边的所有恶当中,那些饶舌的“思想者”要承担大部分责任:他们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怂恿无知之徒——更多的时候是胆大妄为之徒——掏走乡村的五脏六腑。看看乡村中最普通的事物之一——红薯——是怎么被败坏的,就知道乡村被败坏的大部分原因了:
今天,对红薯的态度将人们分为两类,一类是“新左派”,一类是“自由主义”。“新左派”缅怀过去的红薯,夸大过去的红薯的美学价值,批判今天的红薯时尚,将它妖魔化。“自由主义”迷恋今天的红薯,批评过去的红薯,义愤填膺地控诉过去的红薯的罪状。他们的观点针锋相对。这种“红薯社会学”弄得世道浇漓,薯将不薯……[13][13]
在这里,红薯的被败坏刚好是乡村被败坏的一份大纲,事实上,乡村正在按照“红薯社会学”规定的路数一步一步走向***。乡村的好时光的消逝实在是一件处心积虑、蓄谋已久、其来有自的事件,庭院中完善价值的消逝和庭院自身无关,而妹妹那纯属农耕时代的“道德昏迷症”倒是被成功地改变为“新”时代的道德麻木症。
时间始终在朝着正轴方向流逝,所谓在流向未来;我们的天涯却处在无限遥远的相反的方向上。追逐我们的天涯,我们那惟一自我救赎的事件,只能在这个方向上去进行。尽管还乡者在和乡村结盟的最初一刻就知道,他们连撞线的一丝希望都没有,但他们必须尽快上路,不能有任何耽搁。
《还乡记》在“我”与乡村一道出发奔赴我们的天涯那一刻戛然而止,这是《还乡记》以寻找消逝之物为主题的隐秘证据。它设置了一个往后看、朝种子的方向看的坐标轴,天涯处在这个坐标轴的最终端,尽管那是个无法抵达的最终端、不断后移的最终端——无论是对于还乡人还是对于被败坏的乡村,情况都是这样。《还乡记》再一次向我们证明,所有的诗篇都是关于消逝之物的,所有伟大的诗篇都是对消逝之物的悲壮寻找,它们指向过去、过去、永远都是过去,那个埋藏种子的地方:
你在河流中看到岸上的我,这种短暂的相遇,你可以认为是一种告白,我在这个世界上无处可去所以又撞见了你……[14][14]
2007年12月9-13日,北京魏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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